创建壁龛
命令 |
工作空间:路径 |
创建壁龛 |
Architect:AEC Landmark:Landmark > Architectural Spotlight:Spotlight > Architectural |
要创建壁龛:
创建要使用其修改墙壁的闭合二维或三维实体对象。对象的几何图形必须定义不含任何自接触、自相交和折返自身的任何折边的面积或体积。
对于二维对象,只需确保对象在俯视图/平面图中与墙壁重叠。对于三维对象,先在相对于墙壁底部(Z 轴)的适当高度创建对象;然后设置适当的 X 和 Y 轴位置,以便对象与墙壁重叠。
选定适当墙壁和修整器对象后,选择此命令。
或者,选择修改 > 剪辑曲面,这仅适用于二维对象。
“创建墙壁功能壁龛”对话框打开;会根据选择的是二维还是三维修整器对象而显示不同的字段。
参数 |
说明 |
左侧环绕 (仅限于二维对象) |
选择第一个要围着墙壁左侧功能环绕的组件;这可以为<无>,或功能组件左侧(列表上部)的任何组件。左侧环绕组件外侧的所有组件也进行环绕。 |
右侧换行 (仅限于二维对象) |
选择第一个要围着墙壁右侧功能环绕的组件;这可以为<无>,或功能组件右侧(列表下部)的任何组件。右侧环绕组件外侧的所有组件也进行环绕。 |
从墙壁顶偏移 (仅限于二维对象) |
指定与墙壁顶部的距离,在此处墙壁功能在三维视图中结束 |
剖切面 (仅限于三维对象) |
指定与墙壁底部的距离,在此处剖面切片取自三维对象并用于表示俯视图/平面图中的墙壁功能。 当设计图层剖切面启用时(请参阅设置设计图层特性,需要 Vectorworks Architect),墙壁功能剖切面的标高设置为与设计图层的标高相同的值,确保该图层统一的剖切面外观。 当设计图层剖切面启用时,或对于 Vectorworks Spotlight 或 Landmark 产品,为墙壁功能指定剖切面标高。 如果三维对象不运行墙壁的整个高度,则确保此值实际与三维对象相交;否则,对象不会出现在俯视图/平面图中。 |
预览 |
更改墙壁功能的视图以匹配当前参数设置,且不保存设置 |